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