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省和历史文化名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视财力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保护经费,用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