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在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挖取砂石、土方,围填水面,设置生产、生活废弃物堆放场所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