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原则,发展特色旅游,开发特色项目,促进区域合作,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