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依法进行。经营权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所得收入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