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发区自建或购置的自用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的月份起,免征房产税3年。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