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仲裁机构可以主动与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沟通,针对消费争议的特点,简化工作程序,确立专门解决消费争议的工作机制。鼓励仲裁机构对小额消费争议,减免仲裁费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