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有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可以依法接受消费者委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