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市场和医疗秩序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治疗和康复工作,做好各类传染性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检查、预防和治疗工作;依法取缔非法行医,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配合查处假冒伪劣医用卫生材料。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