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台湾同胞在本省投资的,享受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台湾同胞在本省享受西部地区优惠政策的地方投资的,其待遇按照国家对西部地区优惠政策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