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学生安全防范应当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