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小学校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技工学校的学生安全防范和伤害事故处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参照本条例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学龄前儿童、面向少年儿童的校外培训教育机构中的学生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