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对列入省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相应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并与省安排的定额补助资金同步到位。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