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道路运输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道路运输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