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废止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开展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道路运输经营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