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