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应逐年增加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财政每年用于科学技术、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经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