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换地权益书管理办法第八条已修改依法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不得核发或者变相核发换地权益书。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2月1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