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证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