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九条已修改营造林木必须按照城乡建设和植树造林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水利、防洪、电力、通讯、管道等工程设施的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