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经批准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采伐林木的,必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