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第八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