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信访活动应当依法、有序进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国家机关维护信访秩序。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