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实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候选人与应选人数相等,根据多数居民意见,也可以采取举手表决的方法等额选举。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选举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一次进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