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培养和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举办干部学校和各种培训班,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培训,并且有计划地选送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和进修。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