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县的遵守和执行。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