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教育文化科技事业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县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全民卫生机构的建设,扶持集体卫生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网,支持经过考核合格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个人开业行医。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常识,改善卫生条件,不断提高防病、治病的能力,对地方病实行免费防治。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要积极发展妇幼保健事业,逐步改善妇女和儿童的医疗卫生条件。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