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教育文化科技事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制定科技规划,建立健全科技服务推广机构,开展科技承包和有偿服务,因地制宜地引进和推广科技成果,重点做好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等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办好农村科学技术培训中心各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培训班,培训各种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