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财力状况,对县内家庭生活困难的小学学生实行免收学费和课本费,少数民族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普通中学设立奖学金,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