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交通、邮电事业。加强公路建设和山区道路的建设,积极发展民间运输,改善邮电通讯条件。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