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在重点保护区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重点保护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或设施,凡不符合规划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或者迁移。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