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超出技术等级证书规定范围从事社会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或者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