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第八条有效本州内生产、加工的清真食品,其包装必须有明显的“清真”标识和监制机关名称。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