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六章 行政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做性别鉴定。医学上认为确有需要的,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