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