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医疗行业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等方式依法将部分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医疗行业组织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