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九条有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规划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省文物行政部门会同规划行政部门划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规划行政部门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