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森林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和事故多发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台风、暴雨及山体滑坡等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