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设立科普奖励项目,并将其纳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