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已废止县城内规划设置的建(构)筑物及其外装饰装潢、公共设施、广告标志等,应当突出民族特色,保持其外形美观、整洁。县城内的电力、广播电视、通讯等电缆管线和交通设施的架设安装应当符合安全美观标准,适合于现代城市文明的要求。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