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访条例/第二章 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已废止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信访活动,遵守信访秩序。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