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若干小微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并作为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