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鼓励个人向地方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出售档案。出售和捐赠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寄存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8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