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职责第十条已修改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征集、保管规定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并进行整理,为社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