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社会应当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抵御各种不良行为和对违法犯罪自我预防的能力。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