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场所、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的,由文化、工商行政、公安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