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引进牲畜应当选择具备一定饲养规模,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进行采购。派出的官方兽医负责对养殖场所在区域一年内牲畜疫情情况、拟引进牲畜的免疫档案及免疫标识情况进行了解。检疫合格的,应当现场注射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疫苗,集中隔离观察15天以上确认无疫病后方可准予引进。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