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第十七条有效陈述人应当按照主持人宣布的发言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围绕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陈述观点和理由。陈述人需要延长发言时间或者补充发言的,应当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