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第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