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规定第二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自治区实际,结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