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节能监察机构对用能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实施能源审计:(一)未实现上年度节约能源目标的;(二)对能源计量数据、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三)超过能耗限额指标的;(四)节约能源管理制度不健全、节约能源措施不落实的;(五)其他严重违反节约能源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